企業公告
呼吸器:廣州質監抽查眼鏡 兩批次太陽鏡不合格 |
近期,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出產范疇眼鏡商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查看,共查看了29家公司出產的64批次商品,經查驗有2家公司的3批次商品不符合標準需要。 本次查看依據國家強制性標準GB13511.1-2011《配裝眼鏡 第1有些:單光和多焦點》、GB10810.1-2005《眼鏡鏡片 第1有些:單光和多焦點鏡片》、GB 10810.2-2006《眼鏡鏡片 第2有些:漸變焦鏡片》、GB10810.3-2006《眼鏡鏡片及有關眼鏡商品第3有些:透射比標準及丈量方法》、QB 2506-2001《光學樹脂眼鏡片》、QB 2457-1999《太陽鏡》、GB/T 14214-2003《眼鏡架通用需要和試驗方法》、GB 14866-2006《自個用眼護具技術需要》等標準,對鏡架外觀質量、鏡片材料和表面質量、球鏡頂焦度差錯、柱鏡頂焦度差錯、柱鏡軸位差錯、附加頂焦度、光學中心水平差錯、光學中心單側水平差錯、光學中心垂直互差、可見光譜區透射比、紫外光譜區透射比、裝置質量、偏光鏡片光透射比比值、偏光鏡片偏振面標志的差錯、駕御用鏡類的透射比需要及交通信號的辨認、折射率、色散系數、阻燃性、抗沖擊功用、高溫標準穩定性、機械穩定性、鍍層功用、標志等項目進行查驗。 經查驗,一批次太陽鏡光學中心和棱鏡度、可見光譜區透射比項目不合格。消費者佩戴了可見光譜區透射比項目不合格的太陽眼鏡,可以出現不適,光線過強或過暗,或出現視物不清等情況。光學中心和棱鏡度項目不合格,簡略使配戴者出現頭暈和視物不清,長時間配戴簡略使人眼發作斜視。一批次太陽鏡抗沖擊功用不合格。太陽鏡鏡片一般需要具有抗沖擊功用,尤其是運動類眼鏡,否則如出現鏡片破損和碎裂,將對人眼構成極大損害。公司在出產加工進程未嚴格控制出產技術及對原材料進貨查驗和把關不嚴是構成抗沖擊功用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此外,有一批次眼鏡架標準(片間距離)項目不合格。 質監有些提示消費者,在選購此類商品時應盡量選擇一定計劃的眼鏡店,一同查看該公司是不是已取得工業商品出產許可證,并查看證書中附件的商品申證單元和商品品種是不是與什物一起。選擇眼鏡商品時應注意商品包裝或吊牌信息,選擇適宜自個的相應品種或有關技術目標的商品。 |